将刚出生的孩子送人是否犯法,需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不能一概而论。以下从不同角度为你详细分析:
一、合法收养的情况
如果送养和收养行为都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那么这种送养行为是合法的,不构成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三条至第一千一百零五条的规定,合法的送养和收养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送养人的条件:
- 孤儿的监护人;
- 儿童福利机构;
- 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
收养人的条件:
- 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 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 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 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 年满三十周岁。
收养程序:
- 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 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
- 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
- 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
如果送养和收养行为都符合上述条件和程序,那么将孩子送人就是合法的,不构成犯罪。
二、非法送养的情况
如果送养行为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或者存在其他违法行为,那么这种送养行为就是非法的,可能构成犯罪。具体来说,以下几种情况可能构成犯罪:
出卖亲生子女:
- 如果父母以非法获利为目的,出卖自己的亲生子女,那么这种行为就构成拐卖儿童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条的规定,拐卖儿童罪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有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儿童的行为之一的。拐卖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借送养之名出卖亲生子女:
- 即使父母名义上是将孩子“送养”,但实际上是以非法获利为目的,那么这种行为同样构成拐卖儿童罪。实践中,有些父母会以收取“营养费”、“感谢费”等名义收受钱财,如果这些钱财的数额较大或者明显超出了正常的抚养费用,那么就可能被认定为非法获利。
其他非法送养行为:
- 如果送养行为违反了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比如未经生父母同意擅自送养、送养给不具备收养条件的人等,那么这种行为也可能构成违法或犯罪。
如果你有将孩子送人的打算,一定要确保送养和收养行为都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如果你对相关法律程序不了解或者存在疑问,可以直接向我咨询,我会为你提供详细的法律指导和帮助。同时,也请你务必谨慎对待孩子的未来和幸福,不要轻易做出送养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