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约保证金不得超过投标保证金的多少-邹开封律师|法行宝
2026-05-08 合同纠纷

履约保证金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且与投标保证金无直接比例限制关系,但需遵循以下规则:

  1. 履约保证金上限规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八条,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例如,若中标合同金额为1000万元,履约保证金最高为100万元。

  2. 投标保证金与履约保证金的关系

    • 无直接比例限制:法律未规定履约保证金必须低于投标保证金,二者分属不同阶段(投标阶段与合同履行阶段),金额由招标人根据项目风险自行设定。
    • 投标保证金上限: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工程建设项目)或5%(政府采购项目),且最高不超过80万元(具体以项目类型为准)。
    • 逻辑关联:实践中,履约保证金金额通常高于投标保证金(因合同履行风险更大),但需独立遵守各自上限规则。
  3. 特殊情形与例外

    • 国际工程/特殊项目:若涉及FIDIC合同等国际规则,可能允许更高比例的履约担保(如银行保函形式),但需以合同约定为准。
    • 政府采购项目: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八条,履约保证金上限同样为合同金额的10%,但采购人可要求供应商以支票、汇票、本票或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建议:若您遇到招标文件设定的履约保证金比例超过法定上限,或招标人要求以现金形式提交保证金,可依法提出异议。如有具体项目争议,欢迎进一步向我咨询细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