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护权在谁手里重要吗-陈亮律师|法行宝
2026-05-08 婚姻家庭

监护权在谁手里确实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它直接关系到未成年子女的权益保护以及他们的健康成长。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监护权的定义。监护权是监护人对于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等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的人身权益、财产权益所享有的监督、保护的身份权。对于未成年人而言,他们的心智尚未成熟,缺乏自我保护的能力,因此需要监护人来代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确保他们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父母双方都是未成年子女的法定监护人,他们平等地享有对子女的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权利,同时也共同承担这些义务。这意味着,无论父母是否分居或离婚,他们都有责任和义务为子女提供必要的照顾和保护。

然而,在实际生活中,由于各种原因,父母之间可能会产生矛盾或分歧,导致监护权的行使出现问题。例如,在分居期间,一方或其近亲属可能会擅自带走未成年子女,致使另一方无法与子女相见,这不仅侵害了另一方的监护权,也可能对子女的身心健康造成不良影响。

以您提供的指导性案例228号为例,张某与李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分居,李某及其祖母刘某擅自将尚在哺乳期的李某某带走,并拒绝将李某某送回张某身边。这一行为不仅导致张某长期不能探望孩子,也使李某某被迫中断母乳、无法得到母亲的呵护,显然不利于李某某的身心健康。法院在审理此案时,明确指出李某和刘某的行为构成对张某因履行监护职责所产生的权利的侵害,并判决李某某暂由张某直接抚养,以最大限度保护未成年子女的利益。

此外,监护权的行使还应遵循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这意味着,在确定监护权归属时,应充分考虑未成年子女的年龄、性别、健康状况、心理需求等因素,以及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条件,确保子女能够在安全、健康、和谐的环境中成长。

综上所述,监护权在谁手里确实非常重要。它不仅关系到父母双方的权益保护,更直接关系到未成年子女的身心健康和成长发展。因此,在处理监护权纠纷时,应充分考虑各种因素,确保监护权的行使符合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