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刑法下,累犯一般是不可以假释的。以下从多个角度为你详细分析:
法律条款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一条的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但是,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然而,对于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
累犯的定义与特性
累犯是指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法定期限内又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故意犯罪的罪犯。累犯具有以下特性:
不得假释的原因
特殊情况说明
虽然累犯一般不得假释,但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如累犯在服刑期间有重大立功表现等,理论上可能存在假释的可能性。然而,这种情况极为罕见,且需要经过最高人民法院的严格核准。
实际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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