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店卖过期的商品怎么赔偿-徐东川律师|法行宝
2026-05-08 侵权纠纷

商店销售过期商品,消费者有权要求赔偿,赔偿方式主要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1.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主张赔偿
    若商店存在欺诈行为(如故意隐瞒商品过期事实),消费者可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要求“退一赔三”,且赔偿金额最低为500元。具体流程为:

    • 保留购物小票、商品包装(显示过期日期)、支付记录等证据;
    • 与商家协商退款并主张三倍赔偿(不足500元按500元赔);
    • 若协商无果,可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投诉或通过诉讼解决。
  2. 根据《食品安全法》主张赔偿(食品类商品适用)
    若过期商品属于食品,消费者可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要求“退一赔十”,且赔偿金额最低为1000元。具体流程为:

    • 同样需保留购物凭证、商品实物等证据;
    • 向商家说明食品过期问题,要求退款并主张十倍赔偿(不足1000元按1000元赔);
    • 若商家拒绝,可向食药监部门举报或直接起诉。

补充说明:

  • 若商品已食用并造成身体损害,消费者可额外主张医疗费、误工费等损失;
  • 赔偿金额以实际支付价款为基数计算(如商品原价10元,按10元的三倍或十倍赔);
  • 商家若能证明自身无过错(如进货时已尽审查义务),可能减轻赔偿责任,但实践中需商家举证。

建议行动:

  1. 立即停止食用过期商品,保留证据;
  2. 优先与商家协商,明确引用上述法律条款;
  3. 若协商未果,可拨打12315投诉或直接联系我进一步分析证据、制定维权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