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行贿和受贿现在如何定罪-彭东海律师|法行宝
2026-05-08 刑事辩护

商业行贿和受贿的定罪,主要依据我国《刑法》中关于行贿罪和受贿罪的相关规定。以下我将从行贿罪和受贿罪两个方面,详细阐述其定罪标准及相关法律后果。

一、行贿罪的定罪

  1. 基本构成要件:

    • 主体: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 主观方面:故意,且具有谋取不正当利益的目的。
    • 客体: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的廉洁性以及国家经济管理的正常秩序。
    • 客观方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或者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行为。
  2. 定罪标准:

    • 根据《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论处。
    • 数额方面,虽然《刑法》未明确规定具体的数额标准,但司法实践中,通常会根据行贿数额的大小、情节轻重等因素来综合判断是否构成犯罪。一般来说,行贿数额较大的,更容易被认定为行贿罪。
  3. 法律后果:

    • 根据《刑法》第三百九十条,对犯行贿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二、受贿罪的定罪

  1. 基本构成要件:

    • 主体: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
    • 主观方面:故意,且具有收受他人财物并为他人谋取利益的目的。
    • 客体: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的廉洁性。
    • 客观方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
  2. 定罪标准:

    • 根据《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 数额方面,根据《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受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数额较大”;受贿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三百万元的,应当认定为“数额巨大”;受贿数额在三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特别巨大”。不同数额对应不同的量刑档次。
  3. 法律后果:

    • 根据《刑法》第三百八十六条,对犯受贿罪的,根据受贿所得数额及情节,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处罚。即根据受贿数额的大小和情节轻重,分别处以不同的刑罚,包括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至死刑,并处没收财产或罚金。

总结与建议:

商业行贿和受贿都是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不仅损害了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廉洁性,也破坏了市场经济的公平竞争环境。对于涉嫌商业行贿或受贿的行为,司法机关会依法进行严厉打击。

如果您或您身边的人涉及此类问题,建议及时咨询专业律师,以便更准确地了解法律后果,并采取合适的法律措施来维护自身权益。作为专注于刑事辩护的律师,我愿意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和辩护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