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职人员开车故意遮挡号牌加酒驾怎么处理-于莹莹律师|法行宝
2026-05-08 交通事故

公职人员开车故意遮挡号牌且酒驾的,将面临行政处罚、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还可能承担刑事责任。具体分析如下:

  1. 行政处罚:

    • 故意遮挡号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故意遮挡、污损或者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即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同时,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驾驶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一次记3分;故意遮挡、污损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一次记9分。
    • 酒驾:酒驾分为饮酒驾驶和醉酒驾驶。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2. 纪律处分:

    • 作为公职人员,其行为不仅违反了交通法规,也违反了公职人员的职业操守和纪律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四十一条,公职人员有其他违法行为,影响公职人员形象,损害国家和人民利益的,可以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政务处分。因此,公职人员可能面临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等纪律处分。
  3. 刑事责任:

    • 如果酒驾行为构成危险驾驶罪,即醉酒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血液酒精含量达到一定标准,公职人员将依法承担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危险驾驶罪可处拘役,并处罚金。同时,因犯罪被判处刑罚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十四条,给予开除处分。

建议:

  • 公职人员应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杜绝酒驾和故意遮挡号牌等违法行为。
  • 一旦发生此类行为,应积极配合公安机关的调查处理,主动接受处罚和纪律处分。
  • 如有需要,可寻求专业法律帮助,以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和应对可能的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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