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执行人执行异议之诉上诉案按什么标准收诉讼费-裴育律师|法行宝
2026-05-08 行政纠纷

申请执行人执行异议之诉上诉案件的诉讼费收取标准,主要依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价额,按比例分段累计计算,同时需考虑上诉请求的范围。具体分析如下:

  1. 基础收费标准
    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财产案件的诉讼费按诉讼请求金额或价额分段比例交纳。例如:

    • 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 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2.5%交纳;
    • 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2%交纳,以此类推。
      执行异议之诉通常涉及财产权益争议,因此适用该标准。若案件涉及非财产性请求(如确认权利归属),则可能按非财产案件标准收取(如每件50-100元),但此类情况在执行异议之诉中较为罕见。
  2. 上诉案件的特殊规则
    上诉案件的诉讼费通常以一审诉讼请求金额为基数计算,而非上诉请求的增减部分。但若上诉请求仅针对部分金额或事项(如对一审判决的利息计算方式提出异议),法院可能仅对争议部分重新核算诉讼费。
    例如:一审判决被告支付100万元,原告上诉要求增加至150万元,则二审诉讼费按150万元计算;若被告仅对其中50万元的履行期限提出上诉,则可能仅按50万元差额计算。

  3. 执行异议之诉的特殊性
    执行异议之诉的核心是阻却或继续执行,其诉讼请求往往与执行标的的价值直接相关。因此,诉讼费通常以执行标的的评估价值或申请执行金额为基数。若一审已对标的价值进行认定,二审一般沿用该标准;若标的价值在二审中发生重大变化(如新证据显示价值远高于一审认定),法院可能调整诉讼费基数。

  4. 其他可能费用

    • 保全费:若上诉期间申请财产保全,需另行交纳保全费(按保全金额的0.5%-1%交纳,最高不超过5000元)。
    • 实际支出费用:如鉴定费、翻译费等,由当事人按责任比例分担,通常不包含在诉讼费中。

建议:

  1. 上诉前可向一审法院或二审法院立案庭查询具体收费标准,避免因金额计算错误延误立案;
  2. 若上诉请求涉及金额调整,需在上诉状中明确说明计算依据,以便法院准确核算诉讼费;
  3. 对诉讼费负担有异议的,可在收到缴费通知后7日内申请复核。

如有进一步疑问(如具体金额计算、费用减免申请等),可直接向我咨询,我会结合案件细节为您详细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