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店柜台内拆零区发现过期医疗器械怎么处罚-李悦律师|法行宝
2026-05-05 医疗纠纷

在药店柜台内拆零区发现过期医疗器械,会面临多方面的处罚,具体如下:

  1. 行政处罚
    • 依据: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生产经营使用的医疗器械;违法生产经营使用的医疗器械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5倍以上20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由原发证部门吊销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对违法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没收违法行为发生期间自本单位所获收入,并处所获收入30%以上3倍以下罚款,10年内禁止其从事医疗器械生产经营活动:(三)经营、使用无合格证明文件、过期、失效、淘汰的医疗器械,或者使用未依法注册的医疗器械。
    • 说明:监管部门首先会责令药店改正这一违法行为,同时会没收过期的医疗器械。处罚金额根据过期医疗器械的货值金额来确定,货值金额不同,罚款的区间也不同。如果情节严重,还可能面临停产停业,甚至吊销相关许可证的处罚,相关责任人员也会受到相应的罚款和从业限制。
  2. 民事赔偿(若造成损害)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三条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请求赔偿。产品缺陷由生产者造成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因销售者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
    • 说明:如果消费者因为使用了药店拆零区过期的医疗器械而遭受了人身或财产损害,药店作为销售者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消费者有权要求药店赔偿其因此遭受的损失,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合理费用。如果产品缺陷是由生产者造成的,药店在赔偿后可以向生产者追偿。
  3. 信用惩戒
    • 依据:部分地区会根据企业的违法违规情况,将其纳入信用监管体系,实施信用惩戒措施。例如,将药店的违法信息记入信用档案,对药店的信用评级产生影响,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授予荣誉称号等方面予以限制或禁入。
    • 说明:信用惩戒会对药店的经营产生长期的影响,降低药店的社会信誉度,影响其与其他企业的合作和市场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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