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再审中止条件-徐茂辉律师|法行宝
2026-05-05 行政纠纷

申请再审中止的条件,主要依据的是诉讼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特定情形,这些情形导致诉讼无法继续进行,从而需要暂时停止审判活动。以下是不同诉讼类型中申请再审中止的具体条件:

  1. 民事诉讼中申请再审中止的条件:

    • 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若一方当事人在再审过程中死亡,其诉讼权利能力消灭,需等待其继承人决定是否继承诉讼权利和义务,此时可申请再审中止。
    • 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当事人具有诉讼行为能力是进行诉讼活动的前提,若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需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在法定代理人确定前,可申请再审中止。
    • 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可能因合并、分立、解散、破产等原因终止,此时需确定其权利义务的承受人,在承受人确定前,可申请再审中止。
    • 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如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一方当事人无法参加诉讼,可申请再审中止。
    • 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若再审案件的审理结果依赖于另一案件的审理结果,且另一案件尚未审结,则可申请再审中止,等待另一案件审结。
    • 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由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案件情况灵活掌握,如诉讼中出现特殊情况使诉讼无法继续进行,可裁定再审中止。
  2. 刑事诉讼中申请再审中止的条件(虽直接规范的是二审,但再审中止条件可参照理解,因再审与二审在程序上有相似性):

    • 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若被告人在再审期间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参加法庭审理,为保障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和审判的公正性,应申请再审中止,待被告人病情好转能出庭时,再恢复审理。
    • 被告人脱逃:被告人在再审期间脱逃,导致法庭无法对其进行审判,应申请再审中止,待被告人被抓获归案后,再恢复审判程序。
    • 自诉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未委托诉讼代理人出庭:在自诉案件的再审中,若自诉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亲自出庭,且未委托诉讼代理人出庭,应申请再审中止,待自诉人病情好转或委托诉讼代理人后,再恢复审理。
    • 由于不能抗拒的原因:如发生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审判活动无法正常进行,应申请再审中止,待不可抗力因素消除后,再恢复审判。
  3. 行政诉讼中申请再审中止的条件:

    • 原告死亡,须等待其近亲属表明是否参加诉讼:原告在再审期间死亡,其诉讼权利能力消灭,需等待其近亲属决定是否参加诉讼,在近亲属表明态度前,可申请再审中止。
    • 原告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原告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后,需确定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在法定代理人确定前,可申请再审中止。
    • 作为一方当事人的行政机关、法人或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行政机关、法人或其他组织在再审期间终止,需确定其权利义务的承受人,在承受人确定前,可申请再审中止。
    • 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力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若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力事由无法参加诉讼,可申请再审中止,待不可抗力事由消除后,再恢复审理。
    • 案件涉及法律适用问题,需要送请有权机关作出解释或者确认的:在行政诉讼再审中,若案件涉及法律适用问题,且需要送请有权机关作出解释或确认,此时可申请再审中止,等待有权机关的解释或确认。
    • 案件的审判须以相关民事、刑事或者其他行政案件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相关案件尚未审结的:若再审案件的审判结果依赖于其他案件的审理结果,且其他案件尚未审结,则可申请再审中止,等待其他案件审结。

再审中止的法律效果:

  • 再审中止只是暂时停止案件的审理程序,并不等同于终止审理或撤销案件。
  • 当中止审理的原因消失后,法院应当及时恢复审理程序,继续对案件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
  • 再审中止的期间不计入审理期限。

建议:

  • 在申请再审中止时,应明确说明中止的具体原因,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 当中止原因消失后,应及时向法院申请恢复审理,以免延误诉讼进程。

如有任何关于申请再审中止的具体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