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或解除)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书撰写指南
当您需要撤销或解除之前申请的诉前财产保全措施时,应依法向受理法院提交一份正式的撤销(或解除)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书。以下是一份详细的撰写指南,供您参考:
一、标题
撤销(或解除)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书
二、申请人信息
若申请人为单位,还需提供:
三、被申请人信息
四、申请事项
明确请求法院撤销或解除对被申请人名下具体财产的保全措施,例如: “依法请求撤销(或解除)对被申请人李四名下的银行账户(账号:XXXXXXXXXXXXX)的诉前财产保全措施。”
五、事实与理由
案件背景:
保全措施情况:
撤销(或解除)保全的理由:
六、法律依据
引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说明您申请撤销(或解除)保全措施的合法性。例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七条之规定,申请人有权在保全措施实施后,因情况变化或和解等原因,向法院申请撤销(或解除)保全措施。”
七、结尾
示例
撤销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书
申请人:张三,男,汉族,1980年1月1日生,住上海市黄浦区XX路XX号,公民身份号码:XXXXXXXXXXXXXXXXXX,联系方式:123XXXX5678。
被申请人:李四,男,汉族,1975年5月15日生,住北京市朝阳区XX路XX号。
申请事项:
依法请求撤销对被申请人李四名下的银行账户(账号:XXXXXXXXXXXXX)的诉前财产保全措施。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张三与被申请人李四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5)京朝民初字第123号),于2025年1月5日向贵院提出诉前财产保全申请,贵院依法作出了(2025)京朝民初保字第123号裁定书,并对被申请人李四名下的银行账户(账号:XXXXXXXXXXXXX)采取了保全措施。现因双方已达成和解协议,纠纷已通过其他方式解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特向贵院提出撤销对被申请人李四名下的银行账户(账号:XXXXXXXXXXXXX)的保全措施申请,恳请贵院依法审查并批准。
此致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张三(签名)
2025年2月14日
注意事项
希望这份撰写指南能帮助您顺利撰写撤销(或解除)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书。如有任何疑问,请随时咨询法律专业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