靠行贿得到的工程 案发后收益会被没收吗-侯和林律师|法行宝
2026-05-04 刑事辩护

核心结论:靠行贿得到的工程,案发后收益是否会被没收,需结合具体案情及法律规定综合判断,但通常情况下,因行贿取得的非法收益存在被依法追缴或没收的法律风险。以下从不同角度展开分析:

一、法律定性:行贿所得收益属于非法财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四条之规定:“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行贿行为本身构成犯罪(如行贿罪、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等),通过行贿手段获取的工程收益,因缺乏合法依据,属于“违法所得”,依法应被追缴或没收。例如,若行贿人通过贿赂官员获得工程承包权,其因该工程产生的利润、分红等收益,均可能被认定为非法财产。

二、司法实践中的处理原则

  1. 追缴范围:司法机关通常以“直接关联性”为原则,追缴与行贿行为直接相关的收益。例如:
    • 若工程收益已转化为行贿人名下的房产、车辆等财产,可依法查封、扣押并拍卖;
    • 若收益仍以工程款、利润等形式存在,可能直接责令退赔或冻结账户资金。
  2. 例外情形:若收益已通过合法交易(如支付合理对价)转移至第三方,且第三方不知情(善意取得),则可能不再追缴。但实践中,行贿所得的收益往往因来源非法,难以被认定为“善意取得”。

三、行贿与受贿的连带责任

根据《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行贿罪)与第三百八十五条(受贿罪)的规定,行贿与受贿属于对向犯,司法机关可能对行贿人、受贿人同时追责,并分别追缴其违法所得。例如:

  • 行贿人被追缴工程收益;
  • 受贿人被追缴受贿款项(如贿赂款、礼品等)。
    若行贿人已将部分收益用于行贿(如直接给予受贿人现金),则该部分收益可能因已“消耗”而不再单独追缴,但行贿人仍需承担刑事责任。

四、实务建议

  1. 主动退赔:若案发前已意识到行贿风险,可主动向司法机关退还收益,争取从宽处理(如减轻刑罚);
  2. 证据固定:若收益已合法化(如通过补缴税款、完善合同等),需保留完整证据链,证明收益来源的合法性;
  3. 刑事辩护:若已进入司法程序,建议委托专业律师介入,重点论证收益与行贿行为的关联性、第三方善意取得等抗辩事由,降低被追缴风险。

总结:行贿所得的工程收益,因缺乏合法依据,存在被依法追缴或没收的法律风险。具体处理需结合收益形式、转移情况、第三方权益等因素综合判断。若您或您身边的人涉及此类问题,可直接向我咨询,我将结合案情提供专业辩护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