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非法获取他人的行踪轨迹行踪轨迹的条数应如何计算-王莲律师|法行宝
2026-05-04 侵权纠纷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中非法获取他人行踪轨迹的条数计算,主要依据相关司法解释中的数量标准进行认定。具体来说:

  1. 数量标准认定: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非法获取、出售或提供行踪轨迹信息50条以上的,即构成“情节严重”。
    • 若非法获取、出售或提供行踪轨迹信息500条以上,则构成“情节特别严重”。
  2. 条数计算的具体方式:

    • 在计算条数时,通常是以每一条独立的行踪轨迹信息为单位进行计数。例如,如果非法获取了某人的多次行踪轨迹记录,且每次记录都是独立的(如不同时间、不同地点的记录),则每次记录都应计为一条。
    •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多次记录实际上是对同一时间、同一地点的重复记录,或者记录之间存在高度关联性(如连续时间内的连续位置记录,且这些记录在逻辑上构成一个完整的行踪轨迹),则可能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合并计算或视为一条。但在实践中,这种合并计算的情况较为少见,且需要具体案件具体分析。
  3. 其他相关考量因素:

    • 除了数量标准外,法院在认定“情节严重”或“情节特别严重”时,还会考虑其他因素,如犯罪手段、主观恶性、危害后果等。例如,如果非法获取行踪轨迹信息的手段特别恶劣(如通过黑客攻击、窃取等手段),或者明知他人将利用这些信息实施犯罪仍积极提供,或者造成了严重的危害后果(如被害人死亡、重伤等),则可能构成更严重的情节。
  4. 法律后果: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3修正)》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的规定,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如果是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并出售或提供的,则从重处罚。

举例说明: 假设某人非法获取了某人的100条行踪轨迹信息,并出售给了第三方。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这已经构成了“情节严重”的情形。如果法院认定该行为造成了严重的危害后果或者具有其他恶劣情节,则可能对该人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总结与建议: 非法获取他人行踪轨迹信息的条数计算是一个相对复杂的问题,需要综合考虑多个因素。如果你或你身边的人涉及此类问题,建议直接向我咨询,以便根据具体情况提供更详细的法律分析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