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能力签定去哪里申请-张树峰律师|法行宝
2026-05-04 劳动纠纷

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应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以下是详细说明:

  1. 申请机构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该委员会由社保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工会组织、经办机构代表及用人单位代表组成,负责辖区内的劳动能力鉴定工作。

  2. 申请材料
    需准备以下材料:

    • 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及复印件;
    • 有效的医疗诊断证明(如病历、检查报告、出院小结等);
    •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填写完整的《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
    • 其他可能需要的证明材料(如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3. 申请流程

    • 提交申请:将材料提交至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通常设在社保局或人社局);
    • 审核受理:委员会在收到申请后60日内作出鉴定结论,必要时可延长30日;
    • 专家鉴定:委员会随机抽取3-5名相关医学专家组成鉴定组,结合医疗资料和现场检查出具结论;
    • 结果送达:鉴定结论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方,若对结果有异议,可在收到结论后15日内申请再次鉴定。
  4. 注意事项

    • 劳动能力鉴定需以工伤认定为前提,未完成工伤认定的需先申请工伤认定;
    • 鉴定结论涉及伤残等级(1-10级)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完全、大部分、部分不能自理),直接影响工伤待遇;
    • 若对市级鉴定结论不服,可在收到结论后15日内向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省级结论为最终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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