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车驾驶人一次记6分,通常涉及以下几种常见的交通违法情形:
驾驶校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二项规定,这种情况会被记6分。比如,某路段限速60公里/小时,校车驾驶人驾驶校车以70公里/小时的速度行驶,就属于超速未达20%的情形,会被记6分。这是为了保障校车行驶安全,因为校车承载的是学生,对行驶速度有更严格的要求,即使轻微超速也可能增加安全风险。
驾驶校车不按照规定避让校车或者堵塞校车的
依据相关法规,当校车在道路上停靠上下学生时,后方车辆应当停车等待,不得超越;与校车同向车道前方和相邻机动车道上的机动车应当停车等待,其他机动车道上的机动车应当减速通过。如果校车驾驶人自己不遵守这些规定,比如不按照要求避让其他校车或者堵塞校车通行,也会被记6分。这是为了维护校车在行驶过程中的优先通行权,确保学生上下车的安全。
驾驶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到20%的
按照规定,校车有严格的核定载人数量,这是根据车辆的设计性能和安全标准确定的。如果校车驾驶人驾驶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但未达到20%,会被记6分。例如,一辆核定载客40人的校车,实际载客45人,超员比例为12.5%,就属于这种情形。超员会加重车辆的负担,影响车辆的操控性能和制动效果,增加发生交通事故的风险,所以对这种行为进行记分处罚。
如果校车驾驶人出现一次记6分的情况,可能会面临以下影响:
为了避免被记6分,校车驾驶人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如果校车驾驶人对记分情况有异议,可以在知道该违法事实后60日内向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交通管理部门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知道该违法事实后6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有问题可以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