划拨的夫妻约定需要缴纳出让金吗-容浩律师|法行宝
2026-05-03 婚姻家庭

划拨的夫妻约定是否需要缴纳出让金,需分情况讨论:

  1. 若夫妻约定仅涉及划拨土地使用权在夫妻之间的内部转移,且未改变土地用途、未进行土地使用权转让或抵押等处分行为:
    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40条及《民法典》相关规定,划拨土地使用权在夫妻之间因婚姻关系产生的内部转移(如离婚财产分割、共同财产约定等),通常无需缴纳土地出让金。但需满足以下条件:

    • 转移行为不涉及土地用途变更;
    • 转移后土地使用权人仍符合划拨用地条件(如用于公益事业、国家重点扶持项目等);
    • 依法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
  2. 若夫妻约定涉及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对外转让、抵押或改变土地用途:
    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40条,需先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并由受让方补缴土地出让金,将划拨土地转为出让土地后,方可进行转让、抵押等处分行为。此时,无论约定是否在夫妻之间,均需履行出让金缴纳义务。

  3. 特殊情形:夫妻约定后需办理土地使用权过户登记:
    即使约定不涉及对外转让,若需办理土地使用权过户登记(如离婚后房产分割涉及土地使用权变更),部分地区可能要求提供政府批准文件或补缴出让金证明。具体需以当地土地管理部门要求为准。

建议:

  • 夫妻间关于划拨土地使用权的约定,应明确约定内容是否涉及对外处分或用途变更;
  • 办理相关手续前,建议向当地自然资源部门咨询具体要求,避免因程序瑕疵导致权益受损。

如有进一步疑问,可直接向我咨询具体操作细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