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车场溜车撞后车未发现走了算逃逸吗-程晴晴律师|法行宝
2026-05-01 交通事故

结论前置:在停车场溜车撞后车未发现而离开,是否算逃逸需分情况讨论。若驾驶人确实不知情且无逃避法律责任的故意,一般不算逃逸;若明知发生事故却故意离开,则构成逃逸。

一、一般不认定为逃逸的情况

  1. 轻微碰撞且不知情:

    • 若溜车造成的碰撞非常轻微,比如只是轻微擦碰到后车保险杠,且驾驶人确实未察觉到碰撞的发生,继续正常驾车离开,这种情况下一般不认定为逃逸。因为逃逸行为在主观方面要求行为人明知发生了交通事故,若驾驶人确实不知情,则不符合逃逸的主观构成要件。
    • 举例:驾驶人在停车场倒车时,由于车辆与后车距离较近,且倒车速度缓慢,仅轻微擦碰到后车,但驾驶人因专注于观察周围环境,未感受到碰撞,随后驾车离开。
  2. 短暂停留后采取合理措施:

    • 驾驶人在溜车撞到车后,因惊慌失措而短暂停留,随后选择寻找停车场管理人员或报警处理,这种情况下也可能不被认定为逃逸。因为驾驶人并未积极逃避法律责任,而是采取了相对合理的措施来应对事故。
    • 举例:驾驶人溜车撞到后车后,一时慌了神,在现场短暂停留后,意识到需要处理事故,于是前往停车场管理处寻求帮助,或者拨打报警电话说明情况。

二、可能被认定为逃逸的情况

  1. 明知碰撞发生而故意离开:

    • 如果驾驶人明知发生了溜车碰撞事故,却出于逃避责任的目的,不停车处理,直接驾车离开现场,通常会被认定为逃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逃逸是指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了逃避法律追究而逃离事故现场的行为。
    • 举例:驾驶人溜车撞到后车后,明显感觉到车辆发生了碰撞,且听到了碰撞声音,但为了逃避赔偿等责任,直接驾车驶离停车场。
  2. 留下虚假信息后离开:

    • 驾驶人虽然看似与对方进行了沟通并留下了联系方式,但所留信息是虚假的,目的是为了逃避后续可能的法律责任和赔偿义务,这种行为也会被认定为逃逸。提供虚假信息属于欺骗行为,旨在逃避法律责任,符合逃逸的构成要件。
    • 举例:驾驶人溜车撞到后车后,与对方车主简单交流,留下了一个错误的电话号码,然后离开现场,导致对方车主无法联系到其进行后续处理。

三、逃逸的法律后果

  1. 行政处罚责任: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的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2. 民事赔偿责任:
    • 肇事逃逸者可能需要向受损方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包括车辆维修费用、人身伤害赔偿等。如果逃逸行为导致事故责任无法认定,逃逸者通常需要承担全部责任。
  3. 刑事责任:
    • 如果肇事逃逸行为造成的后果严重,如导致人员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逃逸者可能面临刑事责任的追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四、建议与指导

  • 保持冷静,立即停车:在发生溜车碰撞事故后,无论事故大小,都应保持冷静,立即停车,避免因慌乱而做出错误的决定。
  • 与对方车主沟通协商:停车后,应及时与对方车主进行沟通,查看车辆受损情况,并互相交换真实的联系方式,约定后续共同处理赔偿事宜。
  • 及时报警并保护现场:如果无法与对方车主协商一致,或者事故情况较为复杂,应及时报警并等待交警到场处理。在等待交警的过程中,应保护好事故现场,避免破坏证据。

综上所述,停车场溜车撞后车未发现而离开是否算逃逸,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如果你遇到了类似的情况,可以直接向我咨询,我会根据你的具体情况为你提供更详细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