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赠予的条件-彭小波律师|法行宝
2026-05-01 婚姻家庭

撤销赠与的条件主要分为任意撤销和法定撤销两种情况,同时还存在一种特殊情况即穷困抗辩撤销,以下是对这些条件的详细阐述:

一、任意撤销

赠与人有权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撤销赠与,但此权利并非无限制,它不适用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

  • 适用条件:

    • 财产权利未转移:对于动产,需未交付;对于不动产,需未完成过户登记。
    • 不属于特殊赠与合同:即非经过公证或具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
  • 实例说明:若甲答应送乙一台笔记本电脑,但在交付前反悔,且该赠与未经过公证也不具有公益性质,那么甲有权撤销赠与。

二、法定撤销

法定撤销是指在特定法定事由出现时,赠与人或其继承人、法定代理人有权撤销赠与。

  • 赠与人的法定撤销情形:

    • 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如受赠人故意杀害、伤害赠与人及其近亲属。
    • 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包括法定扶养、抚养和赡养义务。
    • 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当赠与合同附有特定义务,而受赠人不履行时。
    • 行使期限: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
  • 赠与人继承人或法定代理人的法定撤销情形:

    • 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
    • 行使期限: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六个月内。
  • 实例说明:若甲将房产赠与乙,但乙企图杀害甲以尽快获得房产,甲有权撤销赠与。同样,如果成年子女接受父母财产赠与后拒绝赡养父母,父母也有权撤销赠与。

三、穷困抗辩撤销

这是一种特殊情况下的撤销,即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

  • 适用条件: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且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家庭生活。

  • 实例说明:若企业在承诺捐赠后遭遇重大经营危机,面临破产,该企业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

四、特殊规定

  • 婚前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房产赠与的撤销: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的相关规定,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或者共有,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的规定处理,即如果赠与合同未经公证且不具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赠与方有权撤销赠与。

总结与建议:

撤销赠与是一个涉及多个法律知识点的复杂问题。在实际操作中,应首先判断赠与是否属于可任意撤销的范畴,其次考虑是否存在法定撤销的事由,最后还需关注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是否允许其继续履行赠与义务。如果你面临撤销赠与的情况,或者对撤销赠与的条件有疑问,可以直接向我咨询,我会根据你的具体情况提供详细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