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提出行政诉讼案申请再审时,您需要准备一系列详尽且符合要求的材料,并按照规定的数量提交。以下是对所需材料及其数量的清晰、详细解答:
一、核心文件:再审申请书
- 数量:必须提交再审申请书正本一份,同时根据被申请人及原审其他当事人的数量提交相应副本。例如,如果有一个被申请人和一个原审其他当事人,您就需要提交一份正本和两份副本。
- 内容:再审申请书应清晰列明申请再审人、被申请人及原审其他当事人的基本信息,准确写明原审人民法院的名称及原审裁判文书的案号,明确阐述具体的再审请求,并详细列举申请再审的法定事由及具体事实、理由。
二、身份证明与代理授权材料
- 自然人:需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数量通常为一份。
- 法人或其他组织:需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数量也通常为一份。若委托他人代为申请,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需根据代理人数量提交相应副本。
三、原审裁判文书
- 数量:必须提供原审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的原件或经核对无误的复印件,数量通常为一份。若裁判文书通过互联网获取,应提供打印件并注明获取途径,打印件数量也需根据法院要求提交。
四、新证据材料
- 数量与形式:如掌握新的证据,能够证明原判决或裁定存在错误,应一并提交。这些证据可以包括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等多种形式。证据材料应制作证据清单,详细列明证据的名称、份数、页数、来源及证明内容等信息,并按照清单顺序整理成册。证据清单和证据材料本身均需根据法院要求提交相应数量。
五、其他相关材料
- 送达地址确认书:明确写明送达地址、收件人、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地址等,数量通常为一份,以便法院进行后续通知和文书送达。
- 原审诉讼中提交的主要证据复印件:有助于法院全面了解原审案件的审理情况,数量根据原审证据数量确定,但通常只需提交关键证据的复印件。
- 支持再审申请的法律依据:提供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及指导性案例等,以强化申请再审的理由和依据,数量根据实际需要提交。
- 其他证明材料:根据具体案件情况,可能还需提供如相关部门的处理决定、鉴定意见等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数量也需根据实际需要提交。
注意事项
- 确保所有提交的材料真实、合法、有效,并按照法院的要求进行整理和装订。
- 不同地区的法院可能对申请材料有特定的要求或格式,因此在提交前务必咨询当地法院或专业律师的意见,以确保所准备的材料符合要求。
综上所述,当事人在提出行政诉讼申请再审时,应仔细准备上述各项材料,并确保材料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合规性。同时,根据被申请人及原审其他当事人的数量、证据材料的多少以及法院的具体要求,合理确定所需提交材料的数量。这样有助于提高再审申请的成功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