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医疗损害事实认定的法律依据-张家玺律师|法行宝
2026-05-01 侵权纠纷

互联网医疗损害事实认定的法律依据主要来源于以下几个方面: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

    • 过错责任原则: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若医疗机构或其医务人员存在过错,则医疗机构需承担赔偿责任。这一条款为互联网医疗损害事实的认定提供了基本的法律框架,即需证明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在诊疗过程中存在过错,且该过错与患者的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 过错推定情形: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二条,若医疗机构存在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或其他诊疗规范,隐匿或拒绝提供病历资料,或遗失、伪造、篡改、违法销毁病历资料等情形,可推定医疗机构存在过错。在互联网医疗中,这些规定同样适用,例如,若医疗机构未按照规定保存电子病历或拒绝提供电子病历资料,可能构成过错推定。
  2.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参考价值

    • 虽然《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主要针对传统医疗事故,但其中关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程序、鉴定组织的组成和职责等规定,在互联网医疗损害事实的认定中仍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例如,在互联网医疗纠纷中,若需要进行技术鉴定,可参照该条例的规定,由医学会组织鉴定。
  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 举证责任分配:根据该解释第四条,患者主张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的,需提交到该医疗机构就诊、受到损害的证据。若患者无法提交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有过错、诊疗行为与损害之间具有因果关系的证据,可依法提出医疗损害鉴定申请。这一规定明确了互联网医疗损害纠纷中的举证责任分配,有助于患者维护自身权益。
    • 病历资料范围:依据该解释第六条,病历资料包括医疗机构保管的门诊病历、住院志、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等。在互联网医疗中,这些病历资料可能以电子形式存在,但同样属于病历资料的范畴,医疗机构有义务保管并提供。若医疗机构未在指定期限内提交病历资料,人民法院可推定医疗机构存在过错。
  4. 其他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 除了上述法律和司法解释外,各地方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的地方性法规和相关规范性文件,以及行业规范和标准(如各类临床诊疗指南、操作规范等),也是互联网医疗损害事实认定的重要依据。例如,若互联网医疗机构未按照行业规范进行远程诊疗,可能构成过错。

在互联网医疗损害事实的认定过程中,还需注意以下几点:

  • 电子病历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互联网医疗中,电子病历是记录诊疗过程的重要文件。在认定损害事实时,需确保电子病历的真实性和完整性,防止被篡改或伪造。
  • 远程诊疗的合规性:互联网医疗机构需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确保远程诊疗的合规性。例如,需具备相应的医疗资质和设备条件,医务人员需具备相应的执业资格等。
  • 因果关系的证明:在认定互联网医疗损害事实时,需证明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的过错与患者的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这可能需要借助专业的医疗损害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若您在互联网医疗中遇到损害纠纷,建议及时收集相关证据,如电子病历、诊疗记录、沟通记录等,并咨询专业律师以维护自身权益。作为张家玺律师,我专注于公司事务、劳动纠纷、合同纠纷、侵权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领域,若您有相关法律问题,可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