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具有法人资格的社会团体成立程序,这是一个相对复杂但非常重要的过程。下面我将为您详细、清晰地介绍整个流程:
一、成立条件
会员数量:您需要有50个以上的个人会员或者30个以上的单位会员;如果是个人会员和单位会员混合组成的,总数则不得少于50个。
名称、章程与组织机构:社会团体需要有一个规范的名称,这个名称应当与其业务范围、会员分布、活动地域相一致,并准确反映其特征。同时,您还需要制定一份规范的章程,并设立相应的组织机构。
办公场所:您需要有一个固定的办公场所,这可以是房产单位出具的证明、买卖合同复印件或租赁合同复印件。
专职工作人员:社会团体需要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
活动资金:您需要准备规定最低限额的活动资金,通常是3-5万元,并由出资人写明出资金额和来源。
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拟任负责人(包括理事会负责人、执行机构负责人、法定代表人)需要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以及公安网下载的无犯罪证明,以证明其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成立程序
提交成立申请:发起人需要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成立申请,申请中应写明宗旨和业务范围,并附上成立社会团体的可行性报告。这个报告需要全面阐述发起人及拟任人员在本领域的影响力、会员的分布和构成、后续资金来源以及实现宗旨的途径、方式和方法等内容。
业务主管单位审批:登记管理机关初步审查认为基本符合要求的,会返还发起人资料,并要求其向业务主管单位提出申请,取得同意成立的批复文件。
填写表格与准备材料:在取得业务主管单位的批复文件后,您需要填写各类表格,如《社会团体法人登记申请表》、《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登记表》等,并准备其他相关材料,如章程草案、住所使用权证明、验资报告(现为捐资人承诺制)等。
提交备案材料:发起人需要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成立登记的备案材料,包括所有填写的表格和准备的相关材料。
审核与决定:登记管理机关会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备案材料的审核,并制作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之后,会打印《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并颁发给您。
后续手续:在领取证书后,您还需要办理税务登记、开立银行账户,并带公章、财务章到登记管理机关备案。如果涉及公职人员担任社会团体领导职务的,还需要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审批和报备。
三、注意事项
希望以上信息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在成立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