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了认罪认罚还可以上诉吗-胡发华律师|法行宝
2026-04-30 刑事辩护

做了认罪认罚后,被告人仍然享有依法上诉的权利。这一权利是被告人基本的诉讼权利之一,不受是否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的影响。下面我将从多个角度为你详细分析:

一、上诉权的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的规定,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这一条款明确赋予了被告人上诉的权利,且并未将认罪认罚案件排除在外。因此,从法律层面来看,做了认罪认罚的被告人完全有权提出上诉。

二、认罪认罚与上诉权的关系

认罪认罚是被告人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对自己所犯罪行的一种承认和悔过表现,同时表示愿意接受相应的法律制裁。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只是被告人在一定程度上认可了检察机关的指控和量刑建议,但并不意味着放弃了上诉等法律赋予的其他权利。上诉是被告人对一审判决不服时的一种法律救济途径,与认罪认罚并不矛盾或冲突。

三、不同情形下的上诉及其影响

  1. 基于正当理由的上诉

    • 情形:如果被告人认为一审法院在审判过程中存在违反法定程序(如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未回避)、事实认定错误(如关键证据采信有误)或者法律适用错误(如罪名认定不准确、量刑畸重)等问题,可以提出上诉。
    • 影响:二审法院将依据事实和法律对案件进行全面审查。若确实存在问题,二审法院可能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或者直接改判。这种情况下,上诉是被告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重要途径。
  2. 出于不当目的的上诉

    • 情形:实践中,有些被告人可能出于拖延时间、获取更轻刑罚等不当目的而上诉。特别是在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并获得较轻量刑建议后,又企图通过上诉进一步减轻刑罚。
    • 影响:在这种情况下,检察机关可能会认为被告人违背了认罪认罚时的承诺,不再认可之前的认罪认罚从宽情节,并有可能以“认罪态度不好”等为由提出抗诉。如果二审法院经审理认定被告人上诉属不当行为,可能会加重被告人的刑罚。因此,被告人在决定上诉时,应谨慎权衡各种因素,确保上诉的正当性和合理性。

四、上诉流程与注意事项

  1. 上诉流程

    • 被告人需要在收到一审判决书之日起的法定上诉期限内(通常为十日)准备好上诉状,并递交给一审法院上诉窗口。
    • 一审法院受理之后,会将上诉状以及一审的全部材料移交给二审法院。
    • 二审法院收到之后会安排开庭时间并发出传票给上诉人和被上诉人。
  2. 注意事项

    • 谨慎决策:在行使上诉权时,被告人应充分考虑可能的结果,并谨慎决策。无正当理由的上诉不仅可能影响之前的从宽处理,还可能增加不必要的法律风险和诉讼成本。
    • 充分准备:如果决定上诉,被告人应充分准备上诉状和相关证据材料,确保上诉理由充分、证据确凿。

综上所述,做了认罪认罚后,被告人仍然享有依法上诉的权利。在行使这一权利时,被告人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上诉的正当性和合理性。如果你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随时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