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鉴定多处骨折怎么申请-高慧颖律师|法行宝
2026-04-29 劳动纠纷

核心结论:多处骨折申请工伤鉴定,需先确认劳动关系,再按流程申请工伤认定,之后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具体流程如下:

  1. 确认劳动关系

    • 首先要明确自己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如果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但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需要收集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比如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考勤记录以及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 若与用人单位就劳动关系存在争议,可先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确认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后再进行后续工伤认定申请。
  2. 申请工伤认定

    • 申请主体:用人单位应当在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如果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 申请材料:一般需要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其中,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 认定流程: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出具《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3. 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 申请时机:工伤职工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满(含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延长期限),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 申请主体: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 申请材料:一般需要提交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材料。
    • 鉴定流程: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协助进行有关的诊断。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注意事项

  • 在整个申请过程中,要保留好所有相关的文件和证据,如医疗记录、工伤认定决定书、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等,以备后续可能出现的争议或诉讼。
  • 如果对工伤认定决定或者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不服,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如果在申请工伤鉴定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都可以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