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可撤销的12种情形-戴涛律师|法行宝
2026-04-29 合同纠纷

结论前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合同在以下五种主要情形下可被撤销:重大误解、一方欺诈、第三人欺诈、胁迫以及显失公平。接下来,我将从这五个方面详细解释每种情形的具体含义、法律要点及撤销权的行使期限。

  1. 重大误解

    • 具体含义:重大误解是指合同一方因自己的过错对合同的主要内容(如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产生错误认识,并因此订立了合同。例如,误将赝品当作真迹购买,或误将普通货物当作高档货物购买。
    • 法律要点:误解必须是对合同核心条款的错误理解,且是因误解方自身的过失造成的。当事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有权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合同。
  2. 一方欺诈

    • 具体含义:一方以欺诈手段,如故意告知虚假情况或隐瞒真实情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签订合同。例如,卖家故意隐瞒商品存在的重大瑕疵,导致买家作出购买决定。
    • 法律要点:欺诈行为需是故意的,且导致对方作出错误意思表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合同,且需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
  3. 第三人欺诈

    • 具体含义: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签订合同,且对方知道或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例如,第三人故意向买家提供虚假信息,导致买家与卖家签订了不公平的合同,而卖家对此知情。
    • 法律要点:除第三方实施欺诈外,还需满足对方知道或应当知道欺诈行为的条件。此时,受欺诈方有权请求撤销合同,同样需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
  4. 胁迫

    • 具体含义:一方或第三方通过威胁、恐吓等胁迫手段,迫使另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愿的情况下签订合同。例如,通过威胁对方的人身安全或财产安全,迫使对方签订不公平的合同。
    • 法律要点:胁迫行为需足以使对方产生恐惧心理,并因此作出违背真实意愿的表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合同,且需在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
  5. 显失公平

    • 具体含义: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签订明显不公平的合同。例如,在对方急需资金时,以极低的利息或极不公平的条件提供贷款。
    • 法律要点:显失公平需在合同订立时就存在,且对一方明显不利。受损害方有权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合同,同样需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

撤销权的行使与消灭:

  • 无论何种情形,当事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为九十日内)未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 若当事人受胁迫,则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未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同样消灭。
  • 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未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也消灭。

额外提醒:

  • 在面临可能涉及合同撤销的情形时,请务必及时行使撤销权,并在法定期限内采取相应法律行动,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合同的撤销需严格遵循法律规定的情形和期限,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