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集体经济组识该不该收占用村集体经济组识土地葬坟土地有偿使用费-李珺律师|法行宝
2026-04-29 房产纠纷

村集体经济组织有权收取占用其土地葬坟的土地有偿使用费,但需满足一定条件并遵循法定程序。以下从不同角度进行分析:

  1. 法律依据角度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九条,农村土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村集体经济组织作为土地所有权人,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若他人占用村集体土地葬坟,属于对集体土地的“非农业建设占用”,村集体有权依据《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七条要求支付土地补偿费或使用费。但需注意:若占用的是公益性墓地或经批准的合法墓地,可能不涉及额外收费;若为非法占用(如未经审批私建坟墓),村集体不仅可收费,还可要求恢复土地原状并追究侵权责任。

  2. 程序合法性角度
    收费需满足两个程序要件:

    • 民主议定程序: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十四条,涉及土地承包经营方案、集体资产处置等重大事项,需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同意”方可实施。若村集体未履行民主议定程序单方决定收费,可能因程序违法被认定无效。
    • 价格公示程序:收费标准应参照当地物价部门指导价或通过民主议定确定,并在村务公开栏公示,避免“随意定价”引发纠纷。
  3. 例外情形角度
    以下情况可能无需支付有偿使用费:

    • 历史遗留问题:若坟墓建于《土地管理法》实施前(1987年1月1日),且未扩大占用面积,可能适用“法不溯及既往”原则免除费用;
    • 五保户等特殊群体:部分地区政策对经济困难群体葬坟给予费用减免;
    • 公益性墓地:经民政部门批准的公益性公墓,其用地性质为“划拨”,通常不涉及有偿使用费。

实务建议:
若村集体拟收费,应先召开村民会议制定收费方案并公示,同时与占用方签订书面协议明确费用标准、支付方式及违约责任。若占用方拒绝支付,可通过协商、调解或诉讼途径解决,但需注意保留土地权属证明、占用事实证据(如照片、证人证言)及民主议定程序记录。如有具体案例或地方政策疑问,可进一步向我咨询细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