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您提出的“工厂试用期不交社保是否合法”的问题,我可以明确地告诉您,这是不合法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这意味着,无论员工是否处于试用期,用人单位都有义务为其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是法律强制规定的,即使双方在试用期内协商一致不缴纳社保费,这种约定也是无效的,因为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
如果工厂在试用期没有为您缴纳社保费,您有权要求工厂进行补缴。按照现行政策,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相关费用。因此,您和工厂可以依法补缴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的养老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用。
此外,我还想提醒您,试用期的工资发放也有相应的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其实施条例,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80%,或者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且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这是为了保障劳动者在试用期内的基本生活需求。
综上所述,工厂在试用期不交社保是不合法的,您有权要求工厂进行补缴,并且您的试用期工资也应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如果您在试用期内遇到任何问题或权益受到侵害,建议您及时与工厂沟通协商,或者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举报,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