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坐牢出来后罚金没交,一般情况下能坐高铁,但如果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且限制乘坐高铁等高消费行为,则不能坐高铁。
- 未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的情况
- 罚金是刑罚中的附加刑,与乘坐高铁这一出行行为本身没有直接的关联。在未被法院采取限制消费措施的情况下,即使罚金未缴纳,当事人依然享有乘坐高铁等公共交通工具出行的权利。这是因为乘坐高铁属于基本的出行需求,法律并没有因为罚金未缴纳就剥夺当事人这种基本的出行自由。
- 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的情况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采取限制消费措施,限制其高消费及非生活或者经营必需的有关消费。
- 如果当事人因为罚金未缴纳,被法院列为被执行人,并且法院作出了限制消费的决定,那么当事人就会被限制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高消费行为。在这种情况下,当事人就不能乘坐高铁了。法院采取限制消费措施,是为了促使被执行人尽快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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