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拆分骗税案 具体政策依据是什么-汪健律师|法行宝
2026-04-29 经济纠纷

收入拆分骗税案涉及的主要政策依据集中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关于逃税的相关规定。具体分析如下:

  1.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
    该条款明确禁止纳税人通过“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等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也禁止“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等行为。收入拆分骗税的核心逻辑正是通过人为调整收入结构(如将高税率收入拆分为低税率项目、虚构成本或费用等),实质上属于“不列、少列收入”的范畴,直接违反该条款。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一条(逃税罪)
    若收入拆分行为达到“数额较大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标准,将构成逃税罪。例如,企业将本应合并申报的营业收入拆分为多个独立主体申报,或个人将综合所得拆分为经营所得以适用更低税率,均可能被认定为“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面临刑事处罚。

  3. 具体政策细化依据

    • 税务总局公告:如《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2012年第15号)明确,企业实际发生的合理支出可税前扣除,但虚构交易或拆分收入以规避税负的行为不被认可。
    • 反避税条款:《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七条及实施条例第一百二十条赋予税务机关调整权,对“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的安排”进行纳税调整,堵截通过收入拆分避税的漏洞。

实务建议:

  • 企业或个人若存在收入拆分行为,需立即自查是否符合税法规定的“合理性”标准(如交易背景、定价公允性等),避免被认定为恶意避税。
  • 若已涉及税务稽查或刑事调查,建议从“主观无故意”“收入拆分具有商业合理性”等角度准备证据,但需注意,税务机关对“合理性”的认定标准极为严格。

如有具体案件细节或政策适用疑问,可直接向我咨询,我会结合最新判例和地方性法规进一步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