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针对您提出的“电瓶车车祸撞了人,人说自己摔倒走医保还能做伤残鉴定吗”这个问题,我可以给您详细解答。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在电瓶车车祸中,如果存在第三方责任人(即肇事者),那么受伤者的医疗费用应由肇事者承担,而不应通过医保来报销。这是因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规定,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医疗费用是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如果受伤者隐瞒受伤的真实原因,谎称是自己摔倒,并利用医保进行报销,这属于涉嫌欺诈骗保的行为,是违法的。
关于伤残鉴定,无论受伤者是否通过医保报销医疗费用,都不影响其进行伤残鉴定的权利。伤残鉴定是为了确定受伤者的伤残程度,以便后续进行赔偿等法律程序。因此,即使受伤者选择了通过医保以外的途径(如肇事者赔偿)来支付医疗费用,其仍然有权进行伤残鉴定。
但是,需要强调的是,如果受伤者选择了欺诈骗保的行为,不仅可能面临法律责任,还可能影响其后续的赔偿和法律程序。因为一旦被发现欺诈骗保,医保部门可能会追回已报销的医疗费用,并可能对受伤者进行罚款等处罚。同时,这也可能影响肇事者对受伤者的赔偿态度和金额。
因此,我建议您在处理此类事故时,应如实告知受伤原因和情况,通过合法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如果受伤者确实需要进行伤残鉴定,可以联系相关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并根据鉴定结果来与肇事者协商赔偿事宜。
希望以上解答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