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法对永久基本农田是怎样划分的-李泳霄律师|法行宝
2026-04-28 房产纠纷

您好,关于国土法对永久基本农田的划分,这是一个涉及国家耕地保护政策的重要问题。下面我将结合相关法律法规,为您详细解答。

首先,永久基本农田的概念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确立的,它是对原“基本农田”概念的升级和强化,体现了党中央对耕地保护的高度重视和坚定决心。永久基本农田并不是在原有基本农田中挑选的一定比例的优质农田,也不是永远不能占用的农田,而是根据一定时期人口和社会经济发展对农产品的需求,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不得占用的耕地。

在划分上,永久基本农田的划定是以乡(镇)为单位进行的,由县级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这一过程中,会确保永久基本农田落实到具体地块,并纳入国家永久基本农田数据库进行严格管理。同时,乡(镇)人民政府还会将永久基本农田的位置、范围向社会公告,并设立保护标志,以便公众了解和监督。

关于永久基本农田的比例,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永久基本农田一般应当占本行政区域内耕地的百分之八十以上,具体比例由国务院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耕地实际情况划定。这一规定确保了永久基本农田在耕地保护中的核心地位。

此外,永久基本农田的划定还遵循严格的验收确认程序。基本农田划区定界后,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组织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和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进行验收确认,或者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授权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验收确认。这一程序确保了永久基本农田划定的准确性和权威性。

最后,需要强调的是,永久基本农田一经划定,在规划期内必须得到严格保护。除法律规定的情形外,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这是为了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农业可持续发展而作出的重要规定。

如果您需要了解更多关于永久基本农田的信息,可以到所在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进行查询。希望以上解答能够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