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赌协议的效力认定-舒圣祥律师|法行宝
2026-04-28 合同纠纷

对赌协议的效力认定需综合考虑多个法律维度,在不存在法定无效事由的情况下,对赌协议一般可认定为有效,但其实际履行需符合《公司法》的相关强制性规定。以下是对对赌协议效力认定的详细分析:

一、对赌协议有效的基本条件

  1. 主体适格:

    • 签订对赌协议的各方当事人必须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包括投资方和融资方(如创业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这是协议有效的基本前提。例如,若一方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则其签订的对赌协议无效。
  2. 意思表示真实:

    • 协议内容必须是当事人基于真实意愿的表达,不存在欺诈、胁迫等导致意思表示不真实的情形。若存在欺诈或胁迫,受损害方有权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协议。
  3. 内容合法:

    • 对赌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不得违背社会公序良俗。例如,不能约定通过非法手段获取利益或规避法律监管。若协议内容违法,则整个协议或违法部分无效。

二、对赌协议的具体法律效力认定

  1. 与投资方与目标公司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对赌:

    • 如无其他无效事由,此类对赌协议一般认定有效并支持实际履行。因为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以自身财产承担对赌责任,通常不会直接影响公司的资产和运营。例如,若股东承诺在一定期限内实现特定业绩,否则向投资方支付补偿,这种约定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是有效的。
  2. 与投资方与目标公司的对赌:

    • 其效力及能否实际履行存在争议。在不存在法定无效事由的情况下,目标公司仅以存在股权回购或金钱补偿约定为由主张协议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投资方主张实际履行的,需审查是否符合《公司法》关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及股份回购的强制性规定,以确保不损害公司资本维持原则和保护债权人合法权益。例如,若目标公司承诺在未达到业绩目标时回购投资方的股权,但回购资金来源于公司资本,则可能因违反资本维持原则而被认定无效。

三、影响对赌协议效力的特殊因素

  1. 保底条款:

    • 保底条款指无论公司经营状况如何,一方都保证另一方获得固定收益或回报。此类条款因违背市场经济规律和风险共担原则,通常被法院认定为无效。例如,若对赌协议中约定无论公司业绩如何,投资方都能获得固定回报,这种条款可能被视为无效。
  2. 业绩目标的合理性:

    • 业绩目标应合理设定,过高或过低的业绩目标可能被视为显失公平或不合理,从而影响协议的效力。例如,若业绩目标设定得过高,导致融资方几乎无法实现,则可能被视为显失公平,影响协议效力。
  3. 信息披露的充分性:

    • 各方应充分披露与对赌相关的信息。故意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可能导致协议因欺诈或重大误解而被撤销或认定无效。例如,若融资方故意隐瞒公司存在的重大法律风险或财务问题,导致投资方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签订对赌协议,则投资方有权请求撤销协议。

四、对赌协议的审查原则与潜在风险

  1. 审查原则:

    • 法院在审查对赌协议时,会贯彻鼓励投资、资本维持与保护债权人权益的原则,依法平衡各方利益。这意味着在认定对赌协议效力时,法院会综合考虑投资方的投资需求、融资方的融资需求以及公司债权人的利益保护。
  2. 潜在风险:

    • 如果对赌协议损害了公司利益或公司债权人利益,该部分协议内容将被认定为无效。因此,企业在签订对赌协议时,应合理确定对赌对象、对赌工具和对赌指标,审慎确定对赌估值,避免盲目追求更大规模的投资额及更高要价。同时,目标公司在签订对赌协议时,应设定控制权保障条款,以确保最低限度的控股地位,防止因对赌失败而导致控制权丧失。

建议:在签订和履行对赌协议时,双方应充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实践,确保协议的合法性和有效性。若对对赌协议的效力认定存在疑问或争议,可直接向我咨询,我将根据具体情况提供针对性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