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给未婚女儿赠与婚前存款协议书怎么写-牛莹律师|法行宝
2026-04-28 婚姻家庭

母亲给未婚女儿赠与婚前存款的协议书,核心要点是明确赠与性质、金额、时间及排除夫妻共同财产属性,以下是具体协议框架及说明:

一、协议核心条款(需明确写入)

  1. 赠与人与受赠人信息

    • 写明母亲(赠与人)的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
    • 写明女儿(受赠人)的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
    • 注明双方关系(如“母女关系”)。
  2. 赠与标的

    • 明确赠与财产为“存款”,并写明具体金额(如“人民币50万元”);
    • 注明存款的存放方式(如“存于XX银行,账号:XXXXXXXX”),或约定“赠与人于本协议签订后X日内将款项转账至受赠人指定账户”。
  3. 赠与目的与性质

    • 必须写明“本赠与系赠与人对受赠人的个人财产赠与,与受赠人未来婚姻关系无关,不属于受赠人与其配偶的夫妻共同财产”;
    • 可补充“受赠人接受赠与后,该存款仅用于受赠人个人生活、学习或投资,不得用于与配偶的共同生活开支”。
  4. 赠与时间与生效条件

    • 写明赠与协议签订时间,并约定“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公证)之日起生效”;
    • 若需附加条件(如“受赠人结婚前完成赠与”),需明确写明条件及未达条件的处理方式(如“若条件未成就,赠与人有权撤销赠与”)。
  5. 双方权利义务

    • 赠与人义务:按约定时间、方式交付存款;
    • 受赠人义务:妥善保管存款,不得擅自处分(如未经赠与人同意不得将存款用于共同购房、投资等);
    • 可约定“若受赠人将存款用于夫妻共同生活,赠与人有权要求返还”。
  6. 争议解决

    • 约定“因本协议产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XX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二、协议形式与效力强化建议

  1. 书面形式:协议必须采用书面形式,避免口头约定;
  2. 公证:建议对协议进行公证,以增强证据效力(尤其涉及大额财产时);
  3. 单独账户:若可能,要求女儿将赠与存款存入单独账户,并保留转账记录,避免与婚后财产混同;
  4. 婚前财产公示:若女儿即将结婚,可要求其在婚前与配偶签订《婚前财产协议》,明确该存款为个人财产。

三、注意事项

  1. 避免“附条件赠与”的模糊表述:如“若女儿孝顺则赠与”,此类条件可能因无法量化导致协议无效;
  2. 排除“共同财产”的表述必须明确:仅写“个人财产”不够,需写明“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3. 若女儿已婚或即将结婚:需额外注意《民法典》第1063条关于“婚前财产”的规定,避免因财产混同被认定为共同财产。

示例条款(供参考):

“赠与人(母亲)自愿将名下存款人民币50万元赠与受赠人(女儿),该存款系受赠人个人财产,与受赠人未来配偶无关。受赠人接受赠与后,应将该存款存入单独账户(账号:XXXXXXXX),不得用于与配偶的共同生活开支。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并公证之日起生效。”

如有具体金额、附加条件或特殊需求,可进一步调整协议内容。若有疑问,可直接向我咨询细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