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犯罪构成-岳刚律师|法行宝
2026-04-27 刑事辩护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的犯罪构成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1. 主体要件:

    • 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这包括在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中担任董事、监事等职务的人员,以及从事领导、组织、管理工作的人员。需要注意的是,国有公司、企业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被委派到非国有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如果实施了受贿行为,则按照受贿罪定罪处罚,而不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2. 客体要件:

    •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公司、企业及非国有事业单位、其他组织工作人员职务活动的管理制度,以及这些单位工作人员的职务廉洁性。这种犯罪行为直接威胁到公司、企业的廉洁运营和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3. 主观要件:

    •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利用职务便利索取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会损害单位的管理秩序和职务廉洁性,仍然积极追求这种结果的发生。这种故意心态是构成本罪的重要主观要件。
  4. 客观要件:

    •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且数额较大的行为。具体来说:
      •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是指行为人利用本人职务上主管、负责、承办某项事务的职权,或者利用职务上有隶属、制约关系的其他人员的职权。
      • “索取他人财物”是指行为人主动向请托人索要、勒索并收受财物。
      • “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是指在请托人主动行贿的情况下,行为人非法予以接受。
      • “为他人谋取利益”包括承诺、实施和实现三个阶段,只要具备其中一个阶段的行为,就满足了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要件。这里的“利益”既可以是正当利益,也可以是不正当利益,但不影响本罪的成立。
      • “数额较大”是构成本罪的重要客观要件之一。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受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认定为“数额较大”。当然,具体数额标准可能因地区和司法实践的不同而有所调整。

在司法实践中,认定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时,还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 行为表现:包括收受回扣、收受礼品礼金、利用职务便利提供帮助并收受财物等。这些行为都是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的典型表现。
  • 认定难点:如“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认定需结合具体案件情况分析,即使未实际谋取到利益,也可能构成犯罪;财物数额的认定需综合考虑多种形式的财物,包括现金、房产、车辆、股权等财产性利益。

法律后果:

  • 触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的人员,不仅面临刑事处罚,还可能受到行政处分、职业禁止等处罚。违法所得也将被依法追缴或责令退赔。此外,个人职业声誉受损,可能被单位开除,对单位则可能造成经济损失和商业信誉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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