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以下标准,且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80%
若用人单位已明确相同岗位的工资结构(如基本工资+绩效),试用期工资需至少达到该岗位最低档工资的80%。例如,某岗位最低档工资为5000元/月,则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4000元/月。
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
若劳动合同中已约定正式期工资(如转正后月薪6000元),则试用期工资需至少为4800元/月。若劳动合同未明确约定正式期工资,则以第一条标准为准。
关键注意事项:
建议:
若用人单位提出的试用期工资低于上述标准,劳动者可要求其书面说明计算依据,并保留劳动合同、工资条等证据。如有争议,可直接向我咨询具体维权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