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纠纷简要情况应围绕核心事实、争议焦点及法律诉求进行撰写,确保内容客观、简洁且逻辑清晰。具体撰写要点如下:
双方基本信息
需明确原被告双方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住址及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若涉及涉外因素(如一方为外籍或定居国外),需注明国籍及经常居住地。
婚姻基础情况
简述双方相识方式、结婚时间、登记机关及生育情况(如子女姓名、出生日期)。例如:“双方于2010年自由恋爱相识,2015年5月20日在XX市民政局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子(2016年生)”。
离婚请求及理由
- 请求事项:明确原告的诉讼请求,如“请求判决离婚”“子女抚养权归属”“财产分割方案”等。
- 事实依据:需围绕《民法典》第1079条规定的法定离婚情形展开,例如:
- 感情破裂证据:分居满两年、家庭暴力、重婚或与他人同居、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 特殊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经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分居满一年又起诉等。
示例:“被告长期实施家庭暴力,2022年3月原告曾因被打伤报警(附报警记录),双方自2023年1月起分居至今,感情已彻底破裂。”
子女抚养相关事实
- 子女现状:年龄、健康状况、随哪方生活;
- 抚养能力对比:双方经济收入、教育背景、居住条件等;
- 探视权主张:非直接抚养方探视方式及时间安排。
财产及债务情况
- 共同财产:需列明房产(地址、产权证号)、车辆(车牌号、购买时间)、存款、股票、保险等财产的权属及现状;
- 共同债务:明确债权人、债务金额、用途及是否用于共同生活;
- 财产争议焦点:如房产是否为婚前购买但婚后还贷、一方转移财产等。
示例:“位于XX市XX区XX路XX号房产系婚后购买,登记在双方名下,现市值约300万元,剩余贷款50万元由双方共同偿还。”
其他争议焦点
如一方是否存在过错(出轨、隐匿财产)、是否需支付经济补偿/损害赔偿等,需结合证据说明主张依据。
注意事项:
- 避免主观情绪化表述,以客观事实和证据为基础;
- 重点突出与离婚请求直接相关的核心事实,无关细节可省略;
- 若证据尚未收集完整,可注明“待补充证据清单”或“以庭审质证为准”。
如需进一步分析具体案情或起草法律文书,可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