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问题,即被执行人结婚了但没在一个户口本上,能否执行其配偶的财产,以下是我为您提供的详细解答: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的是,在执行程序中,不能直接追加被执行人的配偶为被执行人。这是因为执行依据仅确定债务人为夫妻一方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执行工作中规范执行行为切实保护各方当事人财产权益的通知》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程序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并未将追加被执行人的配偶为被执行人列为法定情形。同时,2017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涉及夫妻债务案件有关问题的通知》也明确指出,执行依据仅确定债务人为夫妻一方的,法院在执行阶段不得直接追加被执行人的配偶为被执行人。
然而,这并不意味着在所有情况下都不能对被执行人配偶的财产采取执行措施。如果申请执行人有确凿证据证明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夫妻一方的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那么可以通过诉讼或仲裁等程序予以确定。一旦债务被确认为夫妻共同债务,那么被执行人配偶名下的财产,在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部分,就有可能被执行。
此外,在不追加被执行人配偶为被执行人的前提下,如果申请执行人认为被执行人配偶名下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向法院申请对该财产采取查封、扣押等措施。但需要注意的是,执行法院在采取这些措施前,会对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的相关事实进行核实,比如对是否系被执行人之配偶、取得财产是否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等事实进行必要的调查核实。
最后,如果债权人有确凿证据证明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夫妻一方的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还可以提起夫妻共同债务确认之诉。在析产诉讼结束后,可以申请执行析产诉讼生效裁判中确定的被执行人配偶名下的夫妻共同财产中的被执行人的相应份额。
综上所述,虽然不能直接追加被执行人的配偶为被执行人,但在一定条件下,仍然有可能对被执行人配偶名下的财产采取执行措施。这需要根据具体情况,结合相关法律规定和程序进行操作。希望这些解答能够帮助您更好地理解相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