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交的保全费是保全啥-成忠昇律师|法行宝
2026-04-22 行政纠纷

您好,关于您提出的“起诉交的保全费是保全啥”的问题,下面我将为您详细解答。

首先,保全费是在进行财产保全时需要交纳的费用。财产保全,是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过程中,为了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有效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根据一方当事人的申请,对另一方当事人的财产或与本案有关的财物采取的强制性措施。

保全的对象主要包括:

  1. 诉讼标的物:即双方争议的财产,如房产、车辆、存款等。
  2. 与本案有关的财物:这包括但不限于被申请人名下的其他财产,如股权、知识产权等,只要这些财产与案件有关,且可能因一方当事人的行为或其他原因导致判决难以执行或造成损失,都可以成为保全的对象。

保全的种类:

  1. 诉前财产保全:在提起诉讼前,如果情况紧急,不立即采取保全措施可能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失,申请人可以向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
  2. 诉讼财产保全:在诉讼过程中,如果法院认为有必要对争议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以确保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有效执行,也可以依职权或依申请采取诉讼财产保全。

保全费的交纳:

保全费是按照保全金额来收取的,有一个明确的收费标准。具体来说,如果保全金额不超过1000元,保全费为30元;如果保全金额在1000元至10万元之间,保全费按照保全财产数额的1%加20元交纳;如果保全金额超过10万元,保全费则按照保全财产数额的0.5%加520元交纳,但最高不超过5000元。这笔费用是由申请人先行垫付的,最终如何分担则由法院裁决。

保全的期限:

财产保全措施是有期限的,具体期限根据保全的类型和法院的裁定而定。在保全期限内,被申请人不得擅自处分被保全的财产。如果保全期限届满,而案件尚未审结或执行完毕,申请人可以向法院申请续行保全。

希望以上解答能够帮助您更好地理解保全费及其保全的对象。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