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调解 要有调解记录吗-颜忠军律师|法行宝
2026-04-22 行政纠纷

社区调解应当制作调解记录,这是社区调解工作规范性和合法性的重要体现。以下从多个角度详细说明:

  1. 法律依据与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第二十七条,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协议的,应当制作调解协议书;即使未达成协议或当事人拒绝签字,调解员也应当记录调解过程,包括争议事项、调解过程、当事人意见等内容,并由调解员签名后归档。社区调解作为人民调解的组成部分,同样需遵循这一规定。

  2. 调解记录的作用

    • 证据效力:调解记录是证明调解过程和结果的直接证据。若后续争议进入诉讼或仲裁程序,调解记录可作为辅助材料,帮助法院或仲裁机构了解争议背景及调解情况。
    • 权益保障:记录中明确记载当事人陈述、诉求及调解员建议,可避免因口头协商导致的记忆偏差或误解,确保双方权益得到书面确认。
    • 工作规范:调解记录是调解组织内部管理的重要文件,用于评估调解员工作质量、统计调解数据及接受司法行政机关监督。
  3. 调解记录的内容要求
    调解记录应包含以下核心要素:

    • 调解时间、地点、参与人员(调解员、当事人姓名及身份信息);
    • 争议事项及双方主张;
    • 调解过程(包括调解员提出的方案、当事人反馈、协商细节);
    • 调解结果(达成协议的需记录协议内容,未达成的需注明原因);
    • 当事人签字或按手印(拒绝签字的需注明情况并由调解员签名确认)。
  4. 未制作调解记录的法律后果
    若社区调解未依法制作调解记录,可能面临以下风险:

    • 调解协议可能因缺乏书面形式而被认定为无效(根据《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书面形式是合同成立的重要要件);
    • 调解组织可能因程序违规被司法行政机关责令改正,影响公信力;
    • 当事人可能以“调解程序违法”为由,对调解结果提出异议或申请重新调解。

建议:若您参与社区调解,务必要求调解组织出具书面调解记录或协议,并仔细核对内容是否完整、准确。如发现调解记录存在遗漏或错误,可当场要求补充或更正。如有进一步疑问,可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