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案件上诉费什么时候缴纳-涂攀跃律师|法行宝
2026-04-22 行政纠纷

民事案件上诉费应在提交上诉状时预交。具体缴纳时间和相关规定如下:

  1. 缴纳时间: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上诉人应在提交上诉状时预交上诉费用。若在上诉期内未预交上诉费用,且未提出缓交、减交或免交申请,或申请未获批准却仍不预交的,法院将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2. 特殊情况处理:

    • 缓交、减交或免交申请:若上诉人因经济困难等原因无法按时缴纳上诉费,可在上诉期内向法院提出缓交、减交或免交的申请。法院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审查,并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
    • 二审法院通知补交:在极少数情况下,若一审法院未通知上诉人预交上诉费,而上诉人已提出上诉,二审法院可能会通知上诉人在接到通知后的7日内预交上诉费。若逾期未交,同样将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3. 缴纳方式:上诉费通常通过银行转账或到法院指定的缴费窗口进行缴纳。具体缴纳方式可咨询一审法院或查阅相关缴费通知。

  4. 注意事项:

    • 及时缴纳:上诉人应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缴纳上诉费,以免因逾期缴纳而导致上诉被撤回。
    • 保留凭证:缴纳上诉费后,上诉人应妥善保管缴费凭证,以备后续需要。
    • 咨询法院:若对上诉费的缴纳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上诉人可直接向一审法院或二审法院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