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终结待刑事案件结果的表述,通常用于在民事执行程序中因涉及刑事案件而需中止或终结执行,待刑事案件处理结果明确后再行处理的情形。以下是一种规范的表述方式:
基本表述框架:
- “鉴于本案执行过程中发现与(具体刑事案件名称/案号)存在关联,且该刑事案件的处理结果可能对本案执行产生实质性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本院决定对本案执行程序予以终结(或中止),待刑事案件处理结果明确后,再行恢复执行。”
详细阐述要点:
- 关联性说明:明确指出执行案件与刑事案件之间的关联性,这是决定执行终结或中止的前提。例如,可以说明刑事案件中涉及的犯罪行为是否直接影响了民事执行标的的权属、是否存在刑事追赃导致民事执行标的被扣押或冻结等情况。
- 法律依据:引用具体的法律条文或司法解释作为执行终结或中止的依据。通常,这涉及到民事诉讼法中关于执行中止和终结的规定,以及可能涉及的刑事司法与民事执行交叉处理的特别规定。
- 后续处理:说明执行终结或中止后的后续处理措施,即待刑事案件处理结果明确后再行恢复执行。这可以包括要求当事人及时通知法院刑事案件的处理结果,或者法院在得知刑事案件处理结果后主动恢复执行等。
示例表述:
-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XXX与被执行人XXX(具体案由)一案中,发现被执行人XXX因涉嫌(具体罪名)被(具体公安机关/检察机关)立案侦查,且该刑事案件的处理结果可能直接影响本案执行标的的权属及执行程序的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XXX条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本院决定对本案执行程序予以终结,待刑事案件处理结果明确后,再行恢复执行。各方当事人如有异议,可在收到本裁定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提出。”
在撰写此类表述时,务必确保内容准确、清晰,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如有需要,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更具体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