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叫被扶养人-容浩律师|法行宝
2026-04-21 婚姻家庭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以下是对这一概念的详细阐述:

一、被扶养的未成年人

  1. 婚生子女与非婚生子女:

    • 父母对婚生子女和非婚生子女均负有抚养义务。当父母(受害人)因侵权、工伤或其他原因导致人身损害甚至死亡时,其依法应当抚养的未成年子女即成为被扶养人。
    • 举例:若张三因交通事故不幸离世,他有一个10岁的儿子小张由其生前抚养,那么在该案中,小张就属于被扶养人。
  2. 养子女与继子女:

    • 养父母对养子女负有抚养义务,养子女因此成为被扶养人。
    • 在特定情况下,如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形成了扶养关系,继子女也被视为被扶养人。
    • 举例:李四收养了一个孩子小李,若李四因意外事故死亡,小李即成为被扶养人;若王五与赵六再婚,且王五对赵六带来的未成年子女小赵进行了抚养,那么在小赵未成年且王五因故死亡时,小赵也属于被扶养人。
  3. 其他未成年人:

    • 如孙子女、外孙子女在特定情况下(如父母已经死亡或无力抚养),以及因亲属关系或法律规定而需要特定主体抚养的其他未成年人,也属于被扶养人。

二、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

此类被扶养人需同时满足两个条件:

  1. 丧失劳动能力:

    • 通常需通过劳动能力鉴定来确定。常见原因包括年老、疾病、残疾等,导致无法通过从事正常劳动获取经济收入。
    • 举例:赵六因工伤致残,经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若其依赖配偶王五扶养,而王五因他人侵权死亡,则赵六符合被扶养人条件。
  2. 无其他生活来源:

    • 指没有稳定的、足以维持基本生活的收入渠道,如退休金、养老金、固定的赡养费、劳动报酬等。
    • 举例:孙七是年迈老人,无工作且无养老保险等收入来源,一直由儿子小孙扶养。若小孙遭遇意外事故死亡,孙七因丧失劳动能力且无其他生活来源,也属于被扶养人。

成年近亲属的范围:在司法实践中,通常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等。

三、特殊情况下的被扶养人

  • 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虽然已经成年,但由于身体或精神原因不能独立生活,父母仍需对他们负有扶养义务,这些子女也是被扶养人。
  • 有扶养关系的弟、妹:在父母已经死亡或无力抚养的情况下,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未成年的弟、妹负有扶养义务。同样地,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也负有扶养义务,此时的弟、妹或兄、姐也属于被扶养人。

四、法律意义

被扶养人是那些因各种原因无法自给自足,需要依靠受害人提供经济支持和生活照顾的人。在受害人因事故或伤害导致死亡或丧失扶养能力时,被扶养人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赔偿或扶养费用,以保障其基本生活需求。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了父母对未成年子女及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义务,以及成年子女对缺乏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的赡养义务。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五条明确了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未成年弟、妹的扶养义务,以及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的扶养义务。

在实际应用中,应严格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界定,以确保被扶养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妥善保护。如果您有关于被扶养人的具体法律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