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伤害罪伤残鉴定费用由谁承担-张雷律师|法行宝
2026-04-19 刑事辩护

故意伤害罪中的伤残鉴定费用,原则上由申请鉴定的一方先行垫付,最终根据案件具体情况由责任方承担。具体分析如下:

  1. 刑事诉讼阶段
    在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或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伤残鉴定通常由办案机关委托进行,费用一般由财政经费承担,无需当事人直接支付。但若当事人自行委托鉴定,费用需自行垫付,后续可向法院主张由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承担。

  2. 民事赔偿阶段
    若受害方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或单独民事诉讼,伤残鉴定费属于因侵权行为产生的合理费用,根据《民法典》第1179条,应由侵权人(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承担。法院会根据鉴定费的必要性、合理性进行审查,最终判决由责任方赔偿。

  3. 特殊情况处理

    • 若鉴定结果与案件无关(如鉴定为旧伤),或鉴定程序违法(如鉴定机构无资质),法院可能不支持费用承担。
    • 若双方对鉴定结果有争议,可能需重新鉴定,此时费用由提出异议方预交,最终根据责任划分分担。

建议:

  • 受害方应保留鉴定费发票、委托合同等证据,以便在诉讼中主张赔偿。
  • 若经济困难,可申请法律援助或与办案机关沟通,争取由财政支持鉴定。
  • 如有其他疑问(如鉴定机构选择、赔偿范围等),可直接向我咨询,我会结合具体案情为您详细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