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让人善意取得赃款的 要被追缴吗-陈京旭律师|法行宝
2026-04-18 刑事辩护

在处理受让人善意取得赃款是否应被追缴的问题时,我们首先要明确的是,善意取得制度在法律上的定位及其适用条件,再结合赃款追缴的特殊规定来进行分析。

一、善意取得制度的基本框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善意取得需满足三个核心要件:受让人在受让时善意、以合理价格转让、已完成法定登记或交付。这一制度旨在保护交易安全,维护善意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在一般情况下,如果受让人符合这些要件,即使所受让的财产原本属于赃物,受让人也能依法取得其所有权,原权利人不得要求返还,司法机关也不得对该财产进行追缴。

二、赃款追缴的特殊规定

然而,在涉及赃款追缴的案件中,情况可能更为复杂。虽然善意取得制度为受让人提供了一定的法律保护,但赃款追缴的原则同样重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四条,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这一规定体现了对犯罪行为的严厉打击和对被害人合法权益的保护。

三、善意取得与赃款追缴的平衡

在具体案件中,如何平衡善意取得与赃款追缴的关系,需要综合考虑多种因素。如果受让人确实符合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且所受让的赃款已经通过合法交易完成交付,那么一般情况下,该赃款不应被追缴。这是因为,善意取得制度已经为受让人提供了足够的法律保护,且追缴赃款可能会破坏交易安全,损害善意第三人的合法权益。

但是,也存在一些例外情况。例如,如果受让人在受让赃款时存在过错行为,或者所受让的赃款属于特殊物品(如禁止流通物),那么可能不适用善意取得制度,赃款应当被追缴。此外,如果涉及国家安全、重大公共利益等特殊情况,司法机关也可能基于公共利益、国家利益或法律特别规定进行追缴。

四、结论与建议

综上所述,受让人善意取得赃款是否应被追缴,不能一概而论。在一般情况下,如果受让人符合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且所受让的赃款已经通过合法交易完成交付,那么该赃款不应被追缴。但是,在特殊情况下,如涉及特殊物品、公共利益等,善意取得可能受到限制,赃款可能被追缴。

因此,我建议在实际操作中,司法机关应严格依据法律法规,结合具体案情,综合考量各种因素,以确保公正合理地处理相关案件。同时,对于受让人而言,在受让财产时应当尽到合理的审查义务,确保所受让的财产来源合法、权属清晰,以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