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是否有权查看物业的账,这个问题主要涉及到业主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以及物业公司的公开义务。
首先,我们要明确的是,业主作为小区的一份子,对小区的公共事务和共有部分的经营与收益情况享有知情权。这包括但不限于小区公共收益的原始资料,如广告位租赁、停车位出租等公共收益的原始合同、发票及收支原始凭证等。这些资料是验证公共收益真实性、合理性的重要依据,业主有权要求物业公司进行公开。
从法律层面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三条明确规定,物业服务人应当定期将业主共有部分的经营与收益情况等以合理方式向业主公开。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也进一步明确了业主有权请求公布、查阅应当向业主公开的情况和资料,其中包括共有部分的使用和收益情况。
在实际操作中,如果业主想要查看物业的账,特别是关于小区公共收益的原始资料,他们可以向物业公司提出书面申请,要求物业公司公开相关资料。如果物业公司拒绝公开,业主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比如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物业公司公开相关资料。
以昆山市人民法院审结的一起业主知情权纠纷案件为例,法院判决明确物业服务企业不得以“商业秘密”为由拒绝公开公共收益原始资料,有力保障了业主的知情权和监督权。这一判决也为我们提供了一个明确的法律指引,即业主有权查看物业的账,特别是关于小区公共收益的原始资料。
综上所述,业主是有权查看物业的账的,特别是关于小区公共收益的原始资料。如果物业公司拒绝公开,业主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