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护人尽到监护责任的 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 剩余的责任谁承担-夏玉敏律师|法行宝
2026-04-16 婚姻家庭

在探讨监护人尽到监护责任后,剩余侵权责任由谁承担的问题时,我们首先要明确的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监护人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侵权行为承担主要责任,这是基于监护关系的存在以及监护人对被监护人负有的教育、管理和约束的法定职责。

当监护人尽到监护责任时,其侵权责任可以得到减轻。但减轻并不意味着完全免除,若被监护人造成了他人损害,且监护人已尽到监护职责,那么剩余的责任承担需分情况讨论:

  1. 被监护人有个人财产的情况:

    •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首先从其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
    • 若被监护人的个人财产不足以支付全部赔偿费用,那么不足部分将由监护人承担。
  2. 被监护人无个人财产或财产不足的情况:

    • 在这种情况下,若监护人已尽到监护责任,但被监护人仍造成了他人损害,且没有足够的个人财产来支付赔偿费用,那么剩余的赔偿责任将主要由监护人承担,但根据法律规定,监护人的责任可以得到减轻。
    • 减轻的程度将取决于多种因素,包括监护人尽到监护责任的程度、被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以及是否存在其他责任主体等。
  3. 存在其他责任主体的情况:

    • 在现实生活中,侵权行为的发生往往是多种原因力导致的。例如,若多名未成年人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那么他们应根据各自的过错程度和行为对损害后果的原因力大小来划分最终的责任份额。
    • 另外,如果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或扩大也有过错,那么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 在校园伤害事件中,如果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也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综上所述,当监护人尽到监护责任后,剩余的侵权责任承担需根据被监护人的财产状况、是否存在其他责任主体以及各方的过错程度等多种因素来综合判断。在大多数情况下,若被监护人无足够个人财产来支付赔偿费用,且不存在其他明显的责任主体,那么剩余的赔偿责任将主要由监护人承担,但根据法律规定,其责任可以得到减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