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贿与徇私舞弊的差别-杨毅律师|法行宝
2026-04-16 刑事辩护

受贿罪与徇私枉法罪(这里徇私舞弊若指徇私枉法等类似司法枉法行为)在多个方面存在显著差异,具体如下:

  1. 犯罪主体不同:

    • 受贿罪:主体广泛,包括国家工作人员,如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的公务人员,以及受委派到非国有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等。
    • 徇私枉法罪:主体特定,专指具有侦查、检察、审判、监管职责的司法工作人员。
  2. 犯罪客体不同:

    • 受贿罪:主要侵犯的是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同时影响国家机关等单位的正常管理活动。
    • 徇私枉法罪:侵犯的是国家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破坏司法公正。
  3. 行为表现不同:

    • 受贿罪:表现为利用职务便利索取或非法收受财物,并可能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财物不要求“为他人谋取利益”,但非法收受财物必须同时具备此条件。利益是否正当或实现不影响罪名成立。
    • 徇私枉法罪:表现为多种具体行为,如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等。
  4. 犯罪目的不同:

    • 受贿罪:以获取财物或其他财产性利益为主。
    • 徇私枉法罪:出于私利或私情干扰司法公正,如贪图钱财、袒护亲友等。

举例说明:

  • 假设某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甲,利用职务便利,收受他人财物并为他人谋取利益,甲的行为构成受贿罪。
  • 假设某司法工作人员乙,在处理一起刑事案件时,明知被告人无罪却故意使其受追诉,乙的行为构成徇私枉法罪。

特殊情况:

  • 在实际案例中,受贿罪与徇私枉法罪可能同时出现。例如,司法工作人员收受贿赂后枉法裁判。此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3修正)》第三百九十九条规定,司法工作人员收受贿赂,有前三款行为的(即徇私枉法行为),同时又构成本法第三百八十五条规定之罪的(即受贿罪),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法律后果:

  • 受贿罪:根据受贿数额及情节,依照《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处罚,包括有期徒刑、拘役、罚金、没收财产等,索贿者从重处罚。
  • 徇私枉法罪:根据《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综上所述,受贿罪与徇私枉法罪虽均为职务犯罪,但在犯罪主体、客体、行为表现及犯罪目的上均存在显著差异。在处理相关案件时,需仔细分析案情,准确判断罪名,确保法律的公正实施。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