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金必须交吗-田晏泽律师|法行宝
2026-04-16 刑事辩护

关于您提出的“取保候审金必须交吗”这一问题,我可以为您详细解答。

首先,取保候审金,也被称为取保候审保证金,它并不是在所有情况下都必须交纳的。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在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时,会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这意味着,交纳保证金只是取保候审的一种方式,并非唯一方式。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能够提供合适的保证人,那么就不需要交纳保证金。

接下来,我们进一步了解取保候审保证金的交纳原则和情况:

  1. 交纳原则:

    • 能保证人就优先保证人:这是为了减轻犯罪嫌疑人的经济负担,并减少因保证金而产生的纠纷。
    • 保证金数额的确定:保证金一般收500元至3000元,但各地可根据经济水平适当上浮上限。同时,会综合考虑犯罪嫌疑人的社会危险性、案情轻重、经济状况等因素来确定具体数额。
  2. 可以少交保证金的情况:

    • 初犯、偶犯、过失犯罪、预备犯、中止犯、胁从犯;
    • 自首、立功、认罪认罚;
    • 赔偿谅解、达成和解;
    • 确实经济困难、社会危险性小。
  3. 保证金的审批和管理:

    • 大额保证金(如5万元以上)需要市级公安机关审批,20万元以上则需要省级公安机关审批。
    • 保证金必须存入县级以上公安在银行开立的专门账户,由银行代收代管,严禁民警个人直接收取、保管现金。
  4. 保证金的没收和退还:

    • 如果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审期间违反规定,如未经批准离开市县、一次传讯不到等,可能会被部分或全部没收保证金。
    • 取保候审结束时(如撤案、不起诉、判决生效、变更强制措施后),公安机关会在3日内主动开具退还通知,保证金一般原路退回,也可以委托他人代领。

综上所述,取保候审金并不是必须交纳的,它取决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否能提供合适的保证人以及案件的具体情况。如果决定交纳保证金,也需要了解相关的交纳原则、数额确定、审批管理以及没收和退还等规定。希望这些解答能够帮助您更好地理解取保候审保证金的相关问题。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