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成性合同有哪4种-桑文君律师|法行宝
2026-04-15 合同纠纷

诺成性合同主要包括以下四种类型:

  1. 买卖合同:

    • 定义: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 特点:买卖合同是典型的诺成性合同,只要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合同即告成立,无需交付标的物或支付价款作为合同成立的要件。
  2. 租赁合同:

    • 定义: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 特点:租赁合同也是诺成性合同,双方达成租赁合意后,合同即成立,无需实际交付租赁物。当然,在租赁合同成立后,出租人通常有义务按约定交付租赁物,但这不影响合同的诺成性。
  3. 承揽合同:

    • 定义: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 特点:承揽合同同样属于诺成性合同,双方就承揽事项达成一致后,合同即成立,无需承揽人实际开始工作或交付工作成果。
  4. 建设工程合同(此处虽常被视为特殊合同,但本质上仍属诺成性合同范畴):

    • 定义: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
    • 特点:尽管建设工程合同涉及复杂的工程活动和大量的资金投入,但它仍然是诺成性合同。双方就工程建设事项达成一致后,合同即成立,无需实际开始工程建设或支付工程价款。

法律背景与建议:

  • 诺成性合同与实践性合同的主要区别在于合同成立的要件不同。诺成性合同仅需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即可成立,而实践性合同则除意思表示一致外,还需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给付才能成立。
  • 在签订诺成性合同时,双方应特别注意合同条款的明确性和完整性,以避免因合同内容模糊或遗漏而引发的纠纷。
  • 若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首先尝试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依据合同中的仲裁条款或事后达成的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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