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驾人员验血允许双方当事人参加吗-付恒勇律师|法行宝
2026-04-15 交通事故

酒驾人员验血时,双方当事人一般不允许同时参加,但特定情况下可申请见证或监督。具体分析如下:

  1. 验血程序的法定性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六条,对涉嫌酒驾的驾驶人进行血液检验时,需由两名以上交通警察将当事人带至医疗机构抽血,或由当事人自行选择医疗机构。抽血过程通常由执法人员主导,医疗机构独立操作,双方当事人(即驾驶人及对方事故当事人)一般不直接参与,但可要求执法人员全程记录(如执法记录仪)以确保程序合法。

  2. 特殊情况下的参与权

    • 当事人申请见证:若驾驶人对抽血过程合法性存疑(如怀疑血液样本被调换),可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要求执法人员、医疗机构人员及第三方见证人(如律师、家属)在场,但需经执法部门同意。
    • 对方当事人的监督权:在交通事故中,若对方当事人对酒驾认定结果有异议,可通过行政复议或诉讼程序申请调取抽血过程的监控录像、执法记录等证据,但无权直接参与抽血现场。
  3. 实务建议

    • 对驾驶人:若担心抽血程序违规,可主动要求执法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记录抽血过程,并保留相关证据(如拍照、录像)。
    • 对对方当事人:若需确认酒驾事实,可要求交警部门出具《血液酒精含量检验报告》,并通过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民事诉讼(如交通事故赔偿纠纷)主张权利。

如有其他细节需进一步分析(如抽血程序违法时的证据效力、复议/诉讼流程等),可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