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合格证是否违法”的问题,这主要取决于合格证的制作与使用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解答: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的是,在符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制作并使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达标合格证是不违法的。实际上,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达标合格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户以及从事农产品收购的单位或个人,在特定情况下是需要制作并使用这种合格证的。
合格证的定义与目的
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达标合格证,是指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户和从事农产品收购的单位或者个人,根据质量安全控制、检测结果等依法开具的,承诺其销售的农产品未使用禁用农药、兽药及其他化合物,且使用的常规农药、兽药残留不超标等的证明。这一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落实农产品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合格证的适用范围
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达标合格证管理办法》的规定,目前对蔬菜(含人工种植的食用菌)、水果、茶鲜叶、活畜禽、禽蛋、养殖水产品等农产品实施合格证管理。对于这些农产品,相关主体在销售时应当附具承诺达标合格证。
合法制作与使用合格证的要求
内容真实准确:合格证上的内容必须真实、准确,包括承诺事项、承诺依据、产品名称、产品数量、产地、开具时间、承诺主体、联系方式等。
符合质量安全标准:合格证所承诺的农产品必须符合相关的质量安全标准,未使用禁用农药、兽药及其他化合物,且常规农药、兽药残留不超标。
按规定开具与保存: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主体应当按照生产批次开具合格证,并如实做好开具记录,开具记录应当至少保存六个月。从事农产品收购的单位或个人也应当按照规定收取、保存合格证。
违法行为的后果
如果相关主体未按照规定开具、收取、保存合格证,或者合格证内容不全、与实际不符、严重不规范等,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按照职责给予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将处以罚款,并将违法违规行为记入信用记录,依法采取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措施。
总结与建议
综上所述,在符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制作并使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达标合格证是不违法的,反而是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措施。因此,我建议您: